证券代码:600702证券简称:舍得酒业公告编号:2025-046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4,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4,000万元(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5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5.06 |
注:表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
司”)与大连银行在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7月23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协议(前述合同及协议合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营销公司和四川沱牌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担保,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
| 法定代表人 | 朱应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2MA6263FW80 |
| 成立时间 | 2016年5月18日 |
| 注册地 | 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酒类经营;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70,102.86 | 234,050.86 | |
| 负债总额 | 157,877.71 | 167,418.83 | |
| 资产净额 | 112,225.15 | 66,632.03 | |
| 营业收入 | 220,177.54 | 430,582.03 | |
| 净利润 | 45,147.25 | 54,391.20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甲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保证人(乙方):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4,000万元
(五)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
1、如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如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付款之日起三年。
3、如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起三年。
5、如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自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支持营销公司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营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即公司已批准的年度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6%;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