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0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11,199,37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6.5403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选举吴奕聪先生为董事 | 484,777,380 | 94.8313 | 是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