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_公司公告_大连热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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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及非独立董事朱丽萍女士3名成员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晓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1、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计划的报告2、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5日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审核意见2、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3、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7、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议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8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10月16日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议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审计收费合理性进行了审查,并对该所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组织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重点风险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并对审计程序的合规性提出专业意见。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实施持续监督,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财务舞弊、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或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也未出现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形。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点评估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高风险环节的控制措施。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在所有重大方面运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审计重点,并督促内审部门按计划执行。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审阅内审报告,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正常,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四)审核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通过召开定期会议、开展专项沟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勤勉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完善与财务规范水平提升,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与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积极

发挥核查和监督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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