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规定,秉承客观、独立、审慎、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弘基,男,62岁,中共党员,经济师,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主任、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处处长、大连市证券业协会代会长兼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会5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讨论,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陈弘基 | 9 | 8 | 1 | 0 | 0 | 否 | 5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出席全部相关会议,就公司发展战略、高管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陈弘基 | 1 | 1 | / | 2 | 2 | / |
(三)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审议事项资料完备。本人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本年度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与管理层进行专题座谈、审阅经营分析报告、关注行业政策动态等方式,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在能源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成本控制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举措与成效。本年度,本人就公司如
何利用资本市场政策机遇、优化融资结构、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等议题,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了相关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沟通渠道畅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便利。
(五)持续学习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的最新变化,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深入学习研究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以及ESG相关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监管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查与监督,并基于审慎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与事中监督,认为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根据监管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四)利润分配及投资者回报情况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盈利能力改善情况,督促公司在条件具备时积极落实投资者回报政策。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自身在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的审核工作。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有利于调动管理层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合规。
(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事项
关注公司ESG管理体系建设及实践情况,建议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与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ESG治理架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与日常运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独立、专业的监督与咨询作用,致力于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是持续深化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行业趋势的研判,为董事会战略决策提供更具建设性的意见;二是进一步发挥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尤其在战略规划、薪酬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加强监督与建议;三是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健康、稳定与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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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陈弘基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