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_公司公告_大连热电: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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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0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 收费4,156.24万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 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73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春红,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其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曾于2024年1月4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艺生物IPO审计项目。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65万元。该议案已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1月底对公司2025年报进行了前 期预审工作,2025年12月8日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 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 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 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成员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 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由不同级别人员进行复核,确保在出具报告前 所有支持审计意见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均已获得。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 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致同的专业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 理、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同时,致 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

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 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 行。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作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电股份

大连热电服限公司董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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