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大连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 弘基、刘晓辉、张婷)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 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 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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