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证券简称:宁波富达公告编号:2025-02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富达”)控股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蒙自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蒙自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实际担保余额10,000万元。
公司本次为新平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新平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实际担保余额7,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2.50亿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3.09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6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公司2025年预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其中为蒙自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50亿元,为新平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50亿元。2025年5月20日,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银
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5月20日、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本公司2025-004、007、021、023号公告。
2025年7月15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反向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根据保理合同,公司将8,000万元反向无追索权保理额度分配至控股子公司,其中向蒙自公司分配3,000万元,向新平公司分配5,000万元,反向保理融资总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6月24日止,对上述子公司在本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债务加入人,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连带还款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本次担保前为蒙自公司、新平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0万元、7,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担保金额分别为13,000万元、1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22,000万元、13,000万元。
公司本次为蒙自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新平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的事项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董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蒙自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22734290940G |
| 成立时间 | 2001年12月10日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陈家寨 |
| 主要办公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陈家寨 |
| 法定代表人 | 俞枢根 |
| 注册资本 | 1.00亿元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蒙自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1,573.94 | 42,033.42 |
| 负债总额 | 21,878.04 | 22,468.45 |
| 净资产 | 19,695.90 | 19,564.97 |
| 资产负债率 | 52.6% | 53.5% |
| 财务指标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010.20 | 27,741.60 |
| 利润总额 | 155.53 | -121.16 |
| 净利润 | 111.87 | -273.40 |
被担保人蒙自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二)新平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427MA6NECDB0K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0月18日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 |
| 主要办公地点 |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大开门 |
| 法定代表人 | 曹勇军 |
| 注册资本 | 1.00亿元 |
| 经营范围 | 水泥的生产、销售;水泥熟料、混凝土、水泥制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粉煤灰、矿粉、渣粉、其他矿物外加剂的生 |
新平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加工、销售;建筑石料的开采、销售;火力发电;固体废弃资源化处置利用;新型建材研发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569.75 | 22,419.97 |
| 负债总额 | 9,901.47 | 10,779.43 |
| 净资产 | 11,668.28 | 11,640.54 |
| 资产负债率 | 45.9% | 48.1% |
| 财务指标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244.23 | 10,606.61 |
| 利润总额 | 28.20 | -2,323.10 |
| 净利润 | 27.74 | -1,970.67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内容
1、担保方:公司
2、被担保方:公司控股子公司蒙自公司、新平公司
3、担保方式: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8,000万元反向无追索权保理专项额度,将该额度分配至控股子公司,其中向蒙自公司分配3,000万元,向新平公司分配5,000万元,反向保理融资总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6月24日止。对上述子公司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债务加入人,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连带还款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二)反担保(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蒙自公司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环公司持股48%的其他股东已与宁波富达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科环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新平公司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新平公司48%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以上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占净资产比例 |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 | 4.50% |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12,000.00 | 4.16% |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小计 | 25,000.00 | 8.66% | |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 30,881.00 | 10.70% |
| 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小计 | 30,881.00 | 10.70% | |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8,572.80 |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2.5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6%;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3.0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0%。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