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