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时李瑞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李瑞光 | 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2026年5月18日 | 工作安排调整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更换董事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更换董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李瑞光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郑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李瑞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瑞光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补董事候选人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郑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郑刚先生担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郎国民、朱凤娥、郑刚、魏宁、曹玉昆五名董事组成,郎国民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郑钢先生个人简历郑钢先生,1971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