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名增加至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加至7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加至4名。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的《公司章程》对照如下:
原条款内容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
|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9人的2/3时;… |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11人的2/3时;…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