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杜坞43号大数据科技园D6栋二层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管签到;
二、由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
1、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孙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以物抵债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情况;
七、现场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材料一: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
月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名、注册会计师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陈碧芸,注册会计师,1997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了元力股份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参加了纳川股份、实达集团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独立复核人张维永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素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0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49.9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4.94万元人民币,其他专项审计报酬为2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华兴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二:关于全资孙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以物抵债的议案公司股东代表: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为尽快收回应收账款,尤其是账龄较长和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以降低公司应收款项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孙公司博乐公司应收账款拟接受业主单位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星驰公司)以物抵债和现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年,博乐公司承接了博乐市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监控建设项目(四标)。该项目合同金额为20,375,290.80元(含税),2017年
月公司确认收入17,414,778.46元。2021年7月,经第三方机构审定及业主单位认可,审定金额为19,682,530.91元(含税)。截至2025年
月
日,博乐公司累计收到业主单位支付的款项5,945,290.80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3,737,240.11元。该应收账款公司每年按照组合方式计提对应预期信用损失,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五年,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经双方协商,阳光星驰公司拟以其关联企业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名下拥有处置权的住宅房产作价8,964,784.20元(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价值)抵偿给博乐公司;剩余应收账款4,772,455.91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按照5年分10期支付完成。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于2025年
月
日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预计形成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 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701MA7789PT0Q |
| 注册地址 | 新疆博州博乐市团结路87号(青得里街道办事楼内) |
| 成立时间 | 2017年1月5日 |
| 法定代表人 | 明霜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主要股东 | 博乐市阳光昌荣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 |
| 主营业务 | 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房屋拆迁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安装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控制人 | 博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信息渠道天眼查查询,阳光星驰公司存在被执行人高风险,涉司法案件1件,涉案金额103万元。
(二)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7015893047864 |
| 注册地址 | 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北京南路15号隆泉大厦9层904 |
| 成立时间 | 2012年1月5日 |
| 法定代表人 | 吕雯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主要股东 | 博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控制人 | 博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信息渠道天眼查查询,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名下拥有处置权的住宅房产,该住宅房产位于博乐市文化南路北侧灵壤阳光城9#楼
单元
住宅等共计14套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735.4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抵付的住宅房产为准)。产权人阳光新城房地产公司对相关抵债房产拥有处置权,能够履行相关协议所约定的偿付义务。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住宅房产,公司已聘请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接受以物抵债涉及的相关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2025年
月
日,资产评估所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在满足报告中所述的全部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506,800.00元。
本次交易作价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价值为依据,虽高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但该定价具有商业合理性。鉴于该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五年,公司已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回收风险极高。为加速资产回收、保障公司利益,经公司与业务单位友好协商,同意以该备案价值进行抵债。此次作价是综合考虑款项回收的紧迫性、历史成本以及最终实现债权回收的整体价值后作出的商业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三方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博乐市阳光星驰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博乐市中科融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博乐市阳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关于《2017年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监控建设项目(四标)》(以下简称“原合同”)项目,甲方有13,737,240.11元到期项目款(以下简称“到期项目款”)未向乙方支付。
、丙方以其开发建设所有的且无权利负担的
套住房(以下统称抵债房产)作价8,964,784.20元为甲方冲抵第一条所述到期项目款中的对应部分即8,964,784.2元,因过户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丙方各自负担。
、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丙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上述抵债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应的到期项目款(即8,964,784.20元)冲抵房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无须向甲、丙方另行支付任何形式的购房款。
4、甲方、丙方确保上述抵债房产无权利瑕疵,如存在抵押、租赁、居住权
等。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乙方将对房产情况进行调查,若存在抵押、租赁、居住权等有权利负担或瑕疵且影响房屋过户的情形,三方应协商调整抵债方案。若部分抵债房产存在权利负担且过户存在障碍的,则该抵债房产对应的抵债金额(房屋总价)应由甲方用现金方式偿还。若三方无法达成抵债方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全部到期项目款付款义务,并有权按原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全额逾期违约金。
5、丙方应当按照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将全部抵债房产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如果丙方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全部抵债房产的房屋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全部到期项目款付款义务,并有权按原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全额逾期违约金。在签订上述抵债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丙方应按每套抵债房产的价格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对应购房发票。
、剩余未冲抵的到期项目款4,772,455.91元,甲方分别于每年的
月末和12月末前向乙方支付477,245.59元/期,首次于2026年6月30前支付477,245.59元,合计
期支付完成,甲方按期完成全部付款的,原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再主张。若甲方丙方已经履行了抵债房产的过户但未按前述约定履行相应的分期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剩余期次未清偿款项全部加速到期外,还有权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要求甲方支付未清偿款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协议所称“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指乙方因避免重复过户产生额外费用而直接指定的,就乙方对甲方、丙方的抵债房产指定的买受人,甲方、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甲乙间相应的债务8,964,784.20元)即消灭,乙方不得再就此债务向甲方主张,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协议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为准。
六、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可以解决公司部分账龄较长和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因公司已对阳光星驰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该交易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的利润
产生正面影响。其中,以房抵偿的8,964,784.20元债权,预计将转回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6,506,800元,核销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2,457,984.20元,同时公司拟自持相应的抵债房产;现金支付的4,772,455.91元债权,公司将按实际回款情况同步转回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目前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拟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
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截至2025年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8608.78万元(含税),其中招投标金额为人民币7716.81万元(含税)。
公司租赁由福建数晟关联方运营的办公楼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3年,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333.72万元,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占用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一)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等领域的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预计发生物业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租赁其运营的办公楼用于办公,预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租金标准将根据周边办公楼租赁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82MA8UERUK3U |
| 成立时间 | 2021-12-22 |
| 注册地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智慧路8号1号楼12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5,022.32 | 25,021.86 |
| 负债总额 | 69.31 | 71.68 |
| 净资产 | 24,953.01 | 24,950.18 |
| 资产负债率 | 0.28 | 0.29 |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0.44 | -0.5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福建数晟持有实达集团25.00%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属于实达集团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更好地开拓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挥双方优势,在系统集成、运营及软件产品服务进行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材料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需要,2026年度预计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将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成立于2013年
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新鸿,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E2-308号。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45,058 | 45,169 |
| 总负债 | 57,974 | 56,391 |
| 流动负债总额 | 56,596 | 56,293 |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净资产 | -12,915 | -11,222 |
| 营业收入 | 6,346 | 1,580 |
| 净利润 | -1,694 | -1,686 |
2、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东街33号3等9幢楼6号楼6509室。北京研究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849.32 | 3,140.73 |
| 总负债 | 601.59 | 1,939.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601.59 | 759.92 |
| 净资产 | 247.73 | 1,201.73 |
| 营业收入 | 98.89 | 109.68 |
| 净利润 | -953.99 | -1475.04 |
3、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实达)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天山北路
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栋2401室。平潭实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297.69 | 28.99 |
| 总负债 | 221.46 | 0.02 |
| 流动负债总额 | 221.46 | 0.02 |
| 净资产 | 76.23 | 28.97 |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70.42 | 0.13 |
| 净利润 | -102.74 | -21.03 |
4、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创联合)成立于2024年
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323号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一层39室。数创联合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3,697.40 | 2,288.48 |
| 总负债 | 3,732.08 | 2,039.66 |
| 流动负债总额 | 483.45 | 1,066.65 |
| 净资产 | -34.68 | 248.82 |
| 营业收入 | 12.47 | 507.74 |
| 净利润 | -283.50 | 48.82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本议案审议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担保风险分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均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金融机构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均遵循公平对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议案所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子公司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授权事项
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事前审批。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需要,2026年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2025年度,公司曾批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亿元,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亿元。该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以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及子公司股权为自身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二、主要授信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实达集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217,830.3106万元,法人代表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智慧路
号
号楼
层。实达集团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12,372.17 | 108,276.87 |
| 总负债 | 81,354.66 | 68,363.35 |
2、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新鸿,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E2-308号。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45,058 | 45,169 |
| 总负债 | 57,974 | 56,391 |
| 流动负债总额 | 56,596 | 56,293 |
| 净资产 | -12,915 | -11,222 |
| 营业收入 | 6,346 | 1,580 |
| 净利润 | -1,694 | -1,686 |
3、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
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东街33号3等9幢楼6号楼6509室。北京研究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849.32 | 3,140.73 |
| 总负债 | 601.59 | 1,939.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601.59 | 759.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1,034.50 | 39,913.52 |
| 营业收入 | 13,458.71 | 30,869.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8,757.10 | 565.37 |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净资产 | 247.73 | 1,201.73 |
| 营业收入 | 98.89 | 109.68 |
| 净利润 | -953.99 | -1475.04 |
4、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实达)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天山北路
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栋2401室。平潭实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5、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创联合)成立于2024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向东,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铜盘路323号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一层39室。数创联合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3,697.40 | 2,288.48 |
| 总负债 | 3,732.08 | 2,039.66 |
| 流动负债总额 | 483.45 | 1,066.65 |
| 净资产 | -34.68 | 248.82 |
项目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297.69 | 28.99 |
| 总负债 | 221.46 | 0.02 |
| 流动负债总额 | 221.46 | 0.02 |
| 净资产 | 76.23 | 28.97 |
| 营业收入 | 70.42 | 0.13 |
| 净利润 | -102.74 | -21.03 |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12.47 | 507.74 |
| 净利润 | -283.50 | 48.82 |
三、拟申请综合授信情况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及进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自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具体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商议后确定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融资成本及授信期限为准。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授信、借款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事前审批。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六: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股东会召集、议事、表决等程序,强化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5年12月3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七: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董事会召集、议事、表决等程序,强化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5年
月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材料八:关于修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202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更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5年12月3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