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莉丽女士提交的《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李莉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任后,公司将对其另有任用安排。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李莉丽 | 财务总监 | 2025年12月30日 | 2025年3月27日 | 个人原因 | 是 | /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莉丽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莉丽女士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产生影响。
李莉丽女士在任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期间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暂由公司总裁朱向东先生代为行使。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