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号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6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暨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公司拟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的相关内容。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