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6 年2 月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 名)。经股东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吴小波先生、 吴群良先生、吴林先生、张何欢先生、洪一丹女士、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鉴于公司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6 名,股东会将以 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经股东提名,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蔡黛燕女士、金骋路先生、蔡利君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天机”)认缴出资总 额由人民币9,300 万元减少至7,200 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同比例减少 出资,其中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实 缴出资额由5,812.5 万元调整为4,500.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 资情况为实缴出资4,500.00 万元,各合伙人所持丽水天机的份额出资比例仍为 62.50%。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丽 尚国潮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 年3 月18 日下午14:00 在杭州市拱墅 区吉如路88 号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2 幢1 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