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600744)_公司公告_华银电力: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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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电力: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

600744证券简称:华银电力公告编号:临2025-04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2026年

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000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将根据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情况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

日的公司总股本2,031,124,27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及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68.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50.49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假设2025年全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2025年1-9月数据年化后计算。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2026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2025年度下降20%;

(2)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2025年度持平;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2025年度增长20%;

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使用,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盈利情况的预测和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7.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E)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E)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
情形1: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20%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E)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E)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
总股本(万股)203,112.43203,112.43228,1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557.9238,046.3438,046.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6,867.3237,493.8637,493.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190.17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18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190.17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180.16
情形2: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总股本(万股)203,112.43203,112.43228,1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557.9247,557.9247,557.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6,867.3246,867.3246,867.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30.2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23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230.21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230.21
情形3: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0%
总股本(万股)203,112.43203,112.43228,1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7,557.9257,069.5057,06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6,867.3256,240.7856,240.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80.25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28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280.25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股)0.230.280.25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如上表所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范围为电力生产和电力销售。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同时经营水电、风电、太阳能等业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桂东普洛风电场项目、桂阳团结风电场项目、通道县金坑风电场项目、芷江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拓,扩大整体资产和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1.人员储备情况公司深耕电力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发电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是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沟通的强大保障。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开发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也为公司主动融入“双碳”战略,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提供有效支撑。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的整体优化,为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同时经营水电、风电及太阳能等业务。公司成立时间较早,在装机规模、行业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经过数十年经营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成本管控能力和技术储备以保障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

3.市场储备情况电力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得益于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我国电力生产量、全社会用电量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电力市场需求旺盛,预计未来工业、居民对于电力需求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新增发电量消纳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各个项目、配合监管金融机构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设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相关分红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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