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移交及管理责任主体变更的公告(补发)
根据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0)湘0406破申1号、(2020)湘0406破2号之一系列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以及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管理人已于2025年11月18日完成编号为43040810021721公章的正式移交工作,自2025年
月
日公章移交工作完成之时起,该公章的管理与使用主体正式变更为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公章移交前后的主体责任变更及用章实务安排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章正式移交之前,该公章由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统一管理、保管和使用。主体责任方为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章所涉一切事宜均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对2025年11月18日公章正式移交之前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承担管理责任。
自2025年11月18日公章移交完成之时起,公司的公章管理权及使用权已由管理人正式移交给公司。公司将全面负责公司公章的日常保管、使用审批、用印登记及安全管理。公司内部将建立并严格执行新的公章管理制度,所有公章的用印申请、审批、记录流程将由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执行。自2025年
月
日公章移交完成之时起,该公章所涉一切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管理责任。
本次公章移交是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恢复与完善。移交过程已形成书面记录及清单,由本公司与管理人共同确认。
公告编号:2025-057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