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支付的分红款1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工合金可供分配利润为121,114,890.07元。经电工合金股东会决议,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各股东分配利润共计2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持有电工合金55.00%的股权,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取得分红款为11,000,000.00元。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母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上述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