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日后贸易分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原材料铝铸棒的关联交易业务系原贸易公司与铝型材公司在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长期经营性合作关系,该关联交易是贸易分公司承接原贸易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行为,相关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贸易分公司正常、连续、稳定的业务开展,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杨光、华秀萍、魏杰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