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增资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形成并披露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章节 | 标题 | 修订内容 |
| 重大风险提示 |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对“(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进行补充说明。 |
|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 在“(三)在建工程建设以及转固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建设影响未来业绩的风险。 | |
|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说明 | 增加“九、本次交易的相关说明”,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补偿的约束性、股份回购款项支付问题。 |
| 第四节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八、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在“(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中补充说明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情况。 |
| 第五节交 | 一、交易标的评 | 1、在“(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3、固定资产-房 |
| 章节 | 标题 | 修订内容 |
| 易标的评估情况 | 估情况 | 屋建筑物”、“4、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中分别补充披露对标的公司实际评估的案例,在“(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补充说明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账面值相比各科目增减情况、资产基础法各科目评估值的合理性及采用其作为评估结果的合理性;2、在“(五)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收益法评估过程”中补充说明收益法测算中标的公司未来收入预测的细节;3、在“(六)评估结论”之“2、评估结论及分析”中结合收益法预测情况补充说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及合理性。 |
|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1、在“(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2、在“(二)盈利能力分析”之“1、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说明了标的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直销与经销的收入占比,在“(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和毛利率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期后毛利率情况。 |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在“(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之“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整合计划”中对上市公司在人员、机构方面的整合计划做了补充说明。 | |
| 第十一节风险因素 |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对“(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进行补充说明。 |
| 二、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风险 | 在“(三)在建工程建设以及转固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建设影响未来业绩的风险。 | |
|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根据最新进展,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