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_公司公告_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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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照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71%。

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财务公司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股东会为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和权力机构,董事会为财务公司的权力执行机构,决定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并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照财务公司章程以及财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财务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组织分工明确,权责边界清晰,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面的风险管控、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配套制度,构建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实现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针对不同的业务

特性,财务公司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设计,确保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得到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和全程管控。

(三)控制活动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定期开展制度梳理与优化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财务公司建立覆盖各项业务的全流程制度体系,明确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控制要求,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回顾与修订,及时填补制度漏洞,优化管理流程。通过细化合规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管控能力,财务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制度设计,从源头防范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同时,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确保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得到有效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通过上述措施,财务公司实现对业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如下:

1.资金业务控制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规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

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能够控制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财务公司为规范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存款管理财务公司为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公司存款业务,制定《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3)资金计划管理财务公司为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资金需求,统筹安排

和综合平衡资金,制定《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对资金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规范,并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每月制定资金计划,对上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资金计划进行说明,有效地指导、调控资金,并运用和监测一系列指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2.信贷业务控制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客户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贴现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贷中调查和贷后检查,并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经由信贷管理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贷前调查尽量做到实地调研,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况,客观真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合理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可能存在的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参考,确保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及时合理地存

档和管理。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受托支付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流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落实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管控策略和监管指标管理要求,配合保障合规稳健运营。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2025年《证券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确保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70%。对涉及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目前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市场部在年度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下进行投资分析并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编制投资方案,按照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由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对投资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设定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风险监测,做好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面临的整体风险较低。

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

资业务台账,定期与计划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稽核部,编制《审计稽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审计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审计稽核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

5.信息系统控制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领域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项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

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内部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做到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在风险管理成果信息化,助推全面风险管理落地推广与应用方面,根据财务公司管理成熟度,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逐步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总体来看,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运营等关键领域,财务公司均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开展严格遵循制度要求,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业务运营合法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3,077.23亿元,所有者权益388.75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2.77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81.79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2,685.88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1,988.51亿元。2025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3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3.1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7.99亿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1

—9—

项目

项目单位2025年1-6月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百万元2,2364,964
利润总额百万元2,3114,485
净利润百万元1,7993,500

表2

项目单位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百万元307,723291,035
负债合计百万元268,848253,682
所有者权益百万元38,87537,354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5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风险管理情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风险指标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0—序号

序号风险指标指标要求2025年6月30日指标值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10.5%14.18%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25%46.08%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80%71.29%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15%1.20%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300%20.32%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100%8.70%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10%0.0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70%47.35%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20%0.02%

(四)其他事项2025年1-6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620,016.86万元,收取的利息3,049.48万元;向财务公司借款5,494,732.74万元,支付的利息、手续费61,146.98万元。本期票据贴现金额55,605.29万元,票据承兑金额326,009.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风险评估及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本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

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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