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600797)_公司公告_浙大网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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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7.2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7.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0007291218006□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3日,网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28,8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27%减少至7.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7,474.88007.277,192.00007.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5/9/18-2025/9/23
合计7,474.88007.277,192.00007.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网新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网新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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