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灌球、张继平、江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3 位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