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45,122,989股,占公司总股本27.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52,124,821股,占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的62.07%。
●本次质押为控股股东中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济高临空”)与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济高控股集团”)因济高临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签署借款合同,济高临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增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制权等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之一济高临空将所持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济高临空 | 是 | 9,817,300 | 否 | 否 | 2025年8月20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 济高控股集团 | 4.01% | 1.11% |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
| 合计 | -- | 9,817,300 | -- | -- | -- | -- | -- | 4.01% | 1.11%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高新城建 | 142,307,521 | 16.09% | 142,307,521 | 142,307,521 | 58.06% | 16.09% | 44,575,988 | 0 | 0 | 0 |
| 济高临空 | 9,817,300 | 1.11% | 0 | 9,817,300 | 4.01% | 1.11% | 0 | 0 | 0 | 0 |
| 其他一致行动人 | 92,998,168 | 10.51%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6,016,691 |
| 合计 | 245,122,989 | 27.71% | 142,307,521 | 152,124,821 | 62.07% | 17.20% | 44,575,988 | 0 | 0 | 6,016,691 |
注:前期,高新城建因自身业务及补充自身日常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107,623,646股股份、34,683,875股股份分别质押给济高控股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济南高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因合同纠纷案件,控股股东之一济南通港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016,691股股份被冻结,该案件已和解并履行完毕,目前正在履行被冻结股份的解冻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质押到期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本次济高临空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与济高控股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并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济高临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续还款来源为其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质押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