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东方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推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的履行,尽快化解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公司”)于2025年7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称《债务重组协议一》),由东方物业公司代公司偿还在民生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下简称“标的贷款”)本息,以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相应债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2025年7月25日,东方物业公司已代公司偿还标的贷款本息共计31,000.00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增加北京青龙湖盛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盛城”)作为保证人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截至目前,青龙湖盛城已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共计37,729.29万元。东方物业公司与青龙湖盛城共计偿还标的贷款本息金额68,729.29万元,标的贷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青龙湖盛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称《债务重组协议二》),同意青龙湖盛城代偿标的贷款本息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相应债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一》和《债务重组协议二》的约定,本次抵偿完毕后,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债务余额为38,275.46万元。
? 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承诺,尽快完成剩余债务的风险化解工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化解工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建平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建平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债务重组为等额抵偿,不涉及定价等相关安排。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不涉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本次债务重组安排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相关地区法律,没有任何有权机关做出任何判决、裁定或命令禁止本次债务重组。
2.3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意识到可能存在妨碍任何先决条件满足的事实或情形,其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3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
3.1如因本协议第2.1、2.2条未满足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债务重组是基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推进履行承诺、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资金受限问题而采取的积极措施。本次抵偿完毕后,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债务余额由2025年6月30 日还款之前的106,278.98万元下降至38,275.46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承诺,尽快完成剩余债务的风险化解工作。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较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