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600821)_公司公告_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2025年9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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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2025年9月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00821证券简称:金开新能公告编号:2025-07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5年9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担保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或“公安君能”)为金开有限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公安君能提供总额不超过37,4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548,148.6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66.56%,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公安君能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6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9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9月,金开有限为公安君能提供的担保共计1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37,492.00万元上述担保业务涵盖在前述担保预计额度内,且已按照授权进行审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附件2《2025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48,148.69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6.56%和3.7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股东构成及其比例经营范围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91421022MA49PFMQ2N2021年03月10日公安县狮子口镇新建街250号纪鹏5,00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湖北中科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财务信息(单位:元)
名称时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536,800,238.21442,199,938.5087,319,141.0694,600,299.7129,545,610.38-16,613,040.37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501,045,765.97410,003,734.6566,002,624.8791,042,031.3216,698,347.57-3,520,696.51

附件2:2025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2025年9月份担保发生事项
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范围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不超过37,492.00万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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