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除已在前期公告中披露过的以外,新增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合计1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7.0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金额合计735.1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金额合计16.49亿元。
受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单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见附表一。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 2025-040截至目前,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公告编号: 2025-040附表一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单位:万元) | 签收司法文书的时间 | 法院/仲裁机构 | 诉讼仲裁请求主要内容 | 诉讼仲裁主要进展 |
|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回购纠纷案 | 148091.23 | 2025年8月7日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3年2月20日(不含)的权利维持费33,366,666.67元,以及以转让价款余额10亿元为基数、按(年)溢价率7.7%、自2023年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回购之日止的权利维持费(暂计算至2025年6月20日为182,233,333.33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截至2023年2月20日(不含)的违约金以及以回购价款与权利维持费之和为基数自2023年2月20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6月20日);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损失50,000 元; 5.依法裁决如被申请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第一至四项付款义务的,申请人有权就被申请人的抵押房产折价,或者申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申请人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申请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清偿。 | 待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