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_公司公告_新华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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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上报传悦坊24套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5,453.92㎡,购置总价人民币100,970,000元。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戴寅、戴丽和刘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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