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报告
2025 年,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现将2025 年度预算与审计委员 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由3 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成员进行了调整, 2025 年4 月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增补 后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振宙先生(召集人)、胡 仁昱先生及董事吴翔先生。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王振宙先生和胡仁昱先生为会计及财务管 理专业人士,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 人数配置及专业资格的要求。
二、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 次会议,其中2 次以现场 方式召开,4 次采用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委员均出席 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3 月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关于支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 费用的议案》《关于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5 年度预算草案》。
1 / 4
2.2025 年4 月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3.2025 年8 月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 年半年度会议, 听取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5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核销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公 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会议还就减值管理办法修订事宜进行了预沟通。
4.2025 年10 月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 年 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5.2025 年11 月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 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暨修订减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5 年12 月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 年 第六次会议,沟通2025 年年报总体审计计划及预审问题。
三、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5 年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财务报告,充分了解了 公司经营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情况,重点关注了当期财务 报告重大会计确认和估计的客观性、报表项目金额重大变化的原因及 合理性。针对财务报告编制及审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公司管 理层、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相关方 面的解释和说明,以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核查,认为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特别是报告期内公司 修订了减值管理办法,涉及会计估计变更,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予以高 度关注,事先预沟通,谨慎研判,严谨论证,同时亦与会计师事务所
2 / 4
充分沟通,听取专业意见,审慎决策。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与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充分 沟通,全面了解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审计 推进情况、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关键审计事项,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 报,督促审计进展,确保审计质效。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展现的职业操 守与专业能力,认为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等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整体状况。基于其审计表现和 评价情况,建议董事会同意支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 计费用90 万元,并建议续聘其承担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并就内审发现的问题、 提出的整改要求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 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审工作报告,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预算与审计委员会重视内审工作制度建设,认真审议了修 订后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认为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审工作要 求、范围、流程、审计整改、审计成果应用等,有助于推进内审工作 标准化、规范化。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持续通过定期会议、现场调研等多 种形式,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与执行有效性,认真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各 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开展,整体运行有效。同时,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建议公司在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强化制度的宣贯培训、执 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实效。
3 / 4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改革要求,公司于2025 年12 月正式取消监事会机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 规定由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赋予的监 事会职权。同时,对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 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 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恪 尽职守、勤勉履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职能。适时召开会议,审议 相关议案,沟通指导内审工作,监督协调外审工作,不仅有效推动了 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还促进了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职责要求,进一步 发挥专业特长,持续提升履职效能与专业水平,致力于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4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