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振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振宙,1971 年3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 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正源工 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万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会议和2 次股东大会。本人 都严格按照规定,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独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也做出了谨慎的决策。同时,凭借自己 的财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审计、内部控 制、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司2025 年内历 次会议审议事项,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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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负责召集并 主持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 次。会议组织严格遵循审议流程,确保 了审议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促进了委员间高效、顺畅的沟通与协 作。会议过程对议案进行深入讨论与分析,保障相关决策符合法规规 定及公司治理要求。会议期间,还听取了年度审计会计师就财务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总体情况所作的专项汇报,了解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该委员会日常会 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执行,及新一轮五年规划制定提 出建议意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共召开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涉 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调整非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 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流程。故本人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就公司财务情况、 内审工作等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指导内审部门 高效运作,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强化内审向委员会的工作汇 报机制。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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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召开2 次会议,现场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 分沟通,全面了解2024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安排、重点审计事 项、当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审计初稿完成后,听取年审会计 师对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情况、审计结果的汇报,认为初审结果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切 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重视每一次和中小股东沟通的机会。2025 年, 本人全程参加了两次股东大会,参与了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三季 度两场网上业绩说明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了解 中小股东关切和诉求,为日常履职、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开拓思路。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 天。除参加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本人还通过现场调研、不定期走访公司 等工作方式,与董秘等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 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到业务单位实地考察,与各单位的经营班 子、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交流研讨,结合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工 作经验,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和风险提示。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除了 组织会议、发送资料、现场调研、解答有关事项问询,还协助本人做 好履职台账。同时公司也会不定期发送董监高通讯,内容包括政策解 读、监管动态、履职规范以及辖区监管情况的通报等,为本人更好地 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本人还通过公司安排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各 类专题培训以及独董后续培训,协助本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就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定价公允性等 方面展开了审慎评估,认为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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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三 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编制并按时披露,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与执行,保障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效运行。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本人作为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拟续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对其上一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结合其在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审慎 核查,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能力。同意续聘其 继续负责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计估计变更暨修订减值管理办法事项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暨修订减值管理办法事宜,两次 召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宜进行认真研究与讨论,充分听取公司 财务部门对该变更事宜的汇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专业咨询意 见,重点对该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涉及财务舞弊的相关风险 变动进行了评估。经全面审慎分析,认为此次调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环境与资产状况的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未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提名董事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两次调整非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充分了解了调整的原因及推荐程序,详细审核了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认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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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经营层薪酬执行情况予以充分关注,认为 其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亦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
(七)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整体筹划等情况,亦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始终恪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秉持独 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忠实、勤勉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严谨审慎、勤勉、忠实、独立公正的 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强化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有效沟通, 助力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振宙
2026 年3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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