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_公司公告_香溢融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仁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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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仁昱)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胡仁昱)

本人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仁昱,1964 年11 月出生,民盟盟员,管理学博士,现任 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上海会计学会会计 信息化专委会主任,兼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思必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进行自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的要求。本人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董事会会议6 次,本人以 不同的方式参加了上述会议并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自身在会 计领域的深厚学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在公司财 务审计、资产减值、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积极提供专业见解与建议。 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决策, 2025 年度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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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2025 年度,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开会议1 次,本人均出席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与其他委 员共同审议了定期报告、计提减值、内部审计等多项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分别于3 月5 日、11 月25 日主 持召开了两次会议,组织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并在审慎、独立、 客观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针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 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背景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材 料;同时,就议案涉及的执行等相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经审慎 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亦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审阅了内部审计相关报告,深入了解了公司内控、风 险管理和合规状况。与内部审计机构讨论审计问题、意见和跟踪措施, 提出改进完善建议,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公司治理提供有 力支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细致审阅了事务所提交的 审计计划,围绕审计范围、重点领域及时间安排展开深入研讨,并对 审计时间节点提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就减值 计提、资产评估、存货管理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 性意见与建议。要求事务所进一步强化与外部监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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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沟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审慎做好资产减值计提工作, 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通过密切协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专业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参与投资者 互动交流活动,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并以此为纽带深化 与中小股东的互动,进一步增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理解与信任。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 主动获取相关材料,同时高度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通讯信息,以确保 对公司运营动态全面而深入掌握。积极参与董事会组织的业务单位实 地调研活动,加强与一线人员交流互动,基于个人的专业知识与资源 优势,针对各业务单元的特点,在业务拓展、薪酬激励等方面提出了 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同时还基于地域优势,本人多次前往公司 在上海的经营单元,就业务拓展、风险防控等与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与 交流,并支持对接相关行业咨询等,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亦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预先提供会议材料, 并就相关事项的咨询予以详尽解答,使本人能够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拥有充分的审阅时间,为审慎判断与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建立了通畅且高效的沟通机制, 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还定期向本人通报经营状况,并 发送包含政策解读、监管动态、履职规范及辖区监管信息等内容的董 监高通讯资料。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调研交流等多种形式,本人在现 场履职时间已达到不少于15 日的规定要求。此外,公司还积极组织 安排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本人组织召开了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与其他2 名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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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就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合规性进行了充分探 讨与论证,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及交易规则符合市场化与公平 性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 度报告》,听取了相关人员就上述报告所作的专题汇报,并就相关内 容进行了深入研讨。经审核,上述报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编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 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且运行有效。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已对公司拟续聘浙江中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 行了预先审核。基于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以及上 一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估,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服务质量,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计估计变更暨修订减值管理办法事项

本人对《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暨修订减值管理办法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重点评估了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其与财务舞弊风 险相关的潜在变化。经审慎分析,并结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 业建议,以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等因素,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董事

2025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进行了两次调整。 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依法召集并主持了会议,对提名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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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要求,未发现有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调整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高管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4 年度考核充分反映了高管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运 用、薪酬发放符合现行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 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利润分配情况

2025 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 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秉持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与公司管理层 保持积极的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诚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 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仁昱

2026 年3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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