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对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2025 年度年 报审计期间,切实履行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职责,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关注并提出意见, 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保障审计报告质量。现 将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浙江中会)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续聘浙江中会为2025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浙江中会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其2024 年度审计计划推进情况和沟通效果,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对财务报告所有重大方面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及时沟 通审计发现,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浙江中会承担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计过程中的沟通与监督评估
(一) 审计计划与风险评估的沟通
2025 年12 月16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浙江中会就2025 年度 总体审计计划及预审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委员会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 会计政策的一贯性,特别是新增大宗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的选用; 重大项目回款时间安排的合理性,避免集中于年报披露敏感期;资产 评估与减值测试的充分性;审计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及重要性水平确定 的合理性。同时,委员会强调应加强内控审计,关注非标准业务流程 及信息系统有效性,并期望审计机构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更具 建设性的管理建议,如担保业务转型、存货减值管理、资本金分配及
股权质押风险等。此外,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明确了年报审计期间的持 续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对称。
(二) 审计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沟通
2026 年1 月27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浙江中会沟通,重 点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若干关键问题,包括大额风险业务减值准备 计提的充分性、特定风险地区特别准备金的处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 方法的明确,以及期后事项对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影响。委员会建议公 司谨慎进行业绩预告,尽可能准确测算,降低不确定性风险;会计核 算须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 审计结果和审计费用审议
浙江中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等要求及公司2025 年年 报工作安排,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基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浙江中会对公司财务和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报告。
综合考虑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复杂程度、市场行情及审计机构上一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委员会认为本次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具有合理性,符合市场化原则。
三、对外部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
总体上,浙江中会在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保持了独立 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工作,展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团队按时完成任务,出具的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2025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职责,未发现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 存在有损独立性或审计质量的情形。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