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4证券简称:申通地铁编号:临2025-04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交易价格不低于融资租赁公司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565.99万元,且不低于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不存在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交易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尚需上海市国资监管部门完成评估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和聚焦主责主业调整要求,优化公司资产布局,股份公司拟转让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张江集团。本次股权转让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需获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同意,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值。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 |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他,具体为: |
| 交易标的类型 |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尚未确定(交易价格不低于融资租赁公司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23,565.99万元,且交易价格不低于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国资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
| 账面成本 | 23,565.99万元(融资租赁公司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
|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 | 尚未确定 |
| 支付安排 | 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否 |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出售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等融资租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公司对该次董事会决议事项采取信息披露暂缓措施,暂缓披露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并根据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履行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内部审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送监管部门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必要批准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就标的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的同意批复。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22080739 |
| 成立日期 | 1992年7月3日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
| 法定代表人 | 俞勇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11,255万元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100%的股份)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情况 | 否 |
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 | 交易对方自身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3,484,262.62 | 13,205,101.41 |
| 负债总额 | 10,499,342.03 | 10,350,105.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98,618.83 | 2,061,456.29 |
| 营业收入 | 445,730.05 | 1,080,023.41 |
| 营业利润 | 84,134.66 | 218,868.22 |
| 净利润 | 41,976.56 | 145,893.81 |
| 上述数据是否经审计 | 否 | 是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4082008857R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是□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否 |
|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担保:?是?否□不适用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30日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770号335室 |
| 法定代表人 | 金卫忠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所属行业 | L71租赁业 |
2、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20,000万元 | 100 |
3、治理结构
融资租赁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由股份公司委派。董事长及总经理均由股份公司委派。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上海地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100 |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 ?是□否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3,662.09 | 24,365.61 |
| 负债总额 | 96.09 | 80.32 |
| 净资产 | 23,565.99 | 24,285.29 |
| 营业收入 | 1,645.51 | 533.85 |
| 净利润 | 575.24 | 944.94 |
四、股权转让方案介绍
(一)股权转让方式与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方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让价格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公司已聘请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初稿,评估数据尚未取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交易价格不低于融资租赁公司202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23,565.99万元,且交易价格不低于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格。最终交易价格以国资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评估基准日本次股份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
(三)人员处置融资租赁公司现有员工,转移至上海地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任职。
(四)业务安排融资租赁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股权变更后的经营主体继续履行。
(五)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的要求,股份公司将聚焦轨道交通运维服务、新能源、综合物业服务和产业投资四大核心业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主业竞争力,对类金融业务实施压降和退出。同时,原隶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已于2023年完成剥离,设立商业保理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是公司落实国家政策、推进业务结构转型的重要举措。
(六)风险分析
本项目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并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必要批准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就标的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的同意批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股份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六、关于授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范围内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和完成此项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出售股权方案、选定评估、审计机构及经纪中介(如需)、办理资产评估和审计相关手续、与交易对方协商谈判、履行国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协议、
办理股权过户、国有产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