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公告编号:2025-08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7,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7,0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8,9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45,9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995.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四 | 被担保人名称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4,995.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五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5,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0,0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170,221.28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16.85 |
| 特别风险提示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 | 不适用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申请办理银承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日,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办理银承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2、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中银大厦支行申请办理流贷、贸易融资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担保金额为18,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
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流贷、贸易融资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3、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埃德蒙顿支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浩扬沥青公司在龙江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4、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1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5、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龙建科工(黑龙江)有
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6、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办理流贷业务,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因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办理流贷业务,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738,558.49万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462,954.00万元(其中融资授信457,8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280,728.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280,728.49万元),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022”“2025-026”“2025-043”号临时公告)。
(三)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 | 被担保方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 | 担保预计 | 是否关联 | 是否有反 |
| 股比例 |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有效期 | 担保 | 担保 | ||||
| 对全资子公司 |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91.80% | 7,000.00 | 7,000.00 | 3.2% | 一年 | 否 | 否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62.19% | 45,900.00 | 18,900.00 | 8.63% | 一年 | 否 | 否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100% | 87.39% | 2,995.00 | 1,000.00 | 0.46% | 一年 | 否 | 否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100% | 71.16% | 4,995.00 | 2,000.00 | 0.91% | 一年 | 否 | 否 |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85.12% | 60,000.00 | 5,000.00 | 16.25% | 一年 | 否 | 否 |
| 合计 | / | / | 120,890.00 | 33,900.00 | 29.45% | / | / |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方 | 已获批的担保额度 | 已使用的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 | 462,954.00 | 32,895.00 | 430,059.00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 280,728.49 | 37,095.00 | 243,633.49 |
| 合计 | 743,682.49 | 69,990.00 | 673,692.49 |
注: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时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调剂方 | 本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金额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额度 | 调剂前担保余额 | 调剂后担保余额(含本次) | 本预计期间内已使用额度 | 可用担保额度 |
| 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39,300.00 | -6,000.00 | 33,300.00 | 3,930.00 | 3,930.00 | 0.00 | 33,300.00 |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9,900.00 | +6,000.00 | 45,900.00 | 27,000.00 | 45,900.00 | 28,900.00 | 17,00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王继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3301043274R |
| 成立时间 | 2015年9月9日 |
| 注册地 |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3室 |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交 |
| 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0,443.39 | 176,592.38 | |
| 负债总额 | 112,830.36 | 159,487.42 | |
| 资产净额 | 17,613.03 | 17,104.96 | |
| 营业收入 | 125,450.05 | 144,347.87 | |
| 净利润 | 508.07 | 643.06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孙志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2672932847J |
| 成立时间 | 2008年05月21日 |
| 注册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
| 注册资本 | 31,345.77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热工程建设;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 |
| 改造修理;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大气污染治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人工造林;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57,863.55 | 249,248.22 | |
| 负债总额 | 165,692.75 | 164,031.21 | |
| 资产净额 | 92,170.80 | 85,217.01 | |
| 营业收入 | 118,458.53 | 188,427.23 | |
| 净利润 | 6,521.96 | 14,330.37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皮振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81MA18WWJP3N |
| 成立时间 | 2016年01月21日 |
| 注册地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南十里(铁西街1委)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0,429.53 | 45,109.24 | |
| 负债总额 | 33,231.16 | 38,311.10 | |
| 资产净额 | 7,198.37 | 6,798.14 | |
| 营业收入 | 51,325.95 | 33,497.35 | |
| 净利润 | 400.23 | 127.80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任凤军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2MA19DB6143 |
| 成立时间 | 2017年05月03日 |
| 注册地 | 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街市场街29号 |
| 注册资本 | 14,51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
| 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喷涂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零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货物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0,392.80 | 62,991.59 | |
| 负债总额 | 49,533.64 | 42,891.12 | |
| 资产净额 | 20,859.16 | 20,100.47 | |
| 营业收入 | 26,592.53 | 46,303.03 | |
| 净利润 | 714.93 | 1,120.54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振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96729328200 | ||
| 成立时间 | 2008年5月21日 | ||
| 注册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 ||
| 注册资本 | 贰亿叁仟叁佰陆拾万柒仟陆佰圆整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供热工程建设: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7,608.67 | 401,827.55 | |
| 负债总额 | 358,665.29 | 341,020.73 | |
| 资产净额 | 68,943.39 | 60,806.81 | |
| 营业收入 | 183,339.46 | 323,228.17 | |
| 净利润 | 7,666.28 | 8,499.62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催收费用)等。上述全部债务除本金外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保证期间: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龙江银行埃德蒙顿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与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公司与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催收费用)等。
4、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六)公司与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170,221.2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16.85%;实际担保余额为644,702.4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4.5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