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600857)_公司公告_宁波中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金帝)

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宁波中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金帝)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环路1288-3号2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启迪路188号宜合大厦A座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中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第三节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帝商业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中百、上市公司、公司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金帝房产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帝商业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金帝商业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宁波中百18,884,000股。拍卖完成后,金帝商业持有宁波中百29,56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8%。
本报告书《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环路1288-3号2层
法定代表人钱忠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1M1J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服务;日用产品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2019年12月24日至2049年12月23日
股东及持股情况金帝房产持股10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启迪路188号宜合大厦A座
联系电话0571-826578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钱忠贤董事、总经理中国杭州市萧山区330106196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及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金帝商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金帝商业境内人民币普通股10,681,7004.76%29,565,70013.1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股东竺仁宝持有宁波中百18,88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42%,于2025年

日上午

时至2025年

日上午

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2025年

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述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交金额为27,000万元。金帝商业已在拍卖公告规定的付款期间内支付了全部拍卖价

款。

2025年11月7日,金帝商业收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之三十八],宁波中百18,88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金帝商业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金帝商业时转移。目前,前述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合计1,068.17万股,具体如下:

交易主体交易起始时间交易的股票种类交易数量(万股)价格区间(元/股)
金帝商业2025年7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4112.42-12.51
2025年8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7.7512.18-13.93
2025年9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2.6312.61-17.10
2025年10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3816.31-16.81
合计1,068.1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卖出上市公司股票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钱忠贤2025年11月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复印件;

(四)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址

上述备查文件备注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联系人:严鹏电话:(0574)87367060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钱忠贤2025年11月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环路1288-3号2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0,681,700股持股比例:4.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29,565,700股变动比例:13.1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1月7日方式: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详见本报告“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相关内容。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钱忠贤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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