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均平、赵旭光、刘景泰及栾大龙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的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均平、赵旭光、刘 景泰及栾大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 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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