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股票简称:创业环保公告编号:临2025-03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4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46,005.8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38,343,936.30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10,756,564.92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变动 | |
|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总额 | 602,397,930.40 |
| —累计拨付部分承诺项目置换资金 | 109,382,040.38 |
| —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493,015,890.02 |
| 减: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 13,301.94 |
| 加:累计银行利息收入 | 1,973,688.64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 | 210,319,021.22 |
| 减:2025年半年度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金额 | 35,946,005.87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 —直接投入承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项目 | 35,946,005.87 |
| 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453.16 |
|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 88,816.54 |
|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74,460,378.7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时,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于2022年10月1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如本报告四所述,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2025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子公司赤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 12050166080000005163 | 活期 | 157,211,555.7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02190001040027110 | 活期 | 128,343.6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400794278 | 活期 | 538,959.8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600798424 | 活期 | 37,221.6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08963510401 | 活期 | 16,541,583.6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000915662 | 活期 | 2,714.2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3401030065 | 活期 | 0.00 |
| 合计 | 174,460,378.7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74,460,378.7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于2023年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00.00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变更。本公司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1,075.6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94.6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6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834.4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24%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否 | 14,800.00 | 14,800.00 | 14,800.00 | 248.26 | 13,643.28 | -1,156.72 | 92.18 | 2022年7月1日 | 690.56 | 不适用 | 否 |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是 | 21,450.00 | 11,150.00 | 11,150.00 | 1,427.75 | 8,768.35 | -2,381.65 | 78.64 | 2024年8月1日 | 178.12 | 不适用 | 是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是 | 21,900.00 | 16,600.00 | 16,600.00 | 861.63 | 11,618.37 | -4,981.63 | 69.99 | 2024年3月27日 | 1,746.49 | 不适用 | 是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是 | 0.00 | 10,300.00 | 10,300.00 | 1,056.96 | 6,878.74 | -3,421.26 | 66.78 | 预计为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 是 | 0.00 | 5,300.00 | 5,300.00 | 0.00 | 0.00 | -5,3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拟终止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 | 否 | 22,925.66 | 22,925.66 | 22,925.66 | 0.00 | 22,925.66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充流动资金 | ||||||||||||
| 合计 | — | 81,075.66 | 81,075.66 | 81,075.66 | 3,594.60 | 63,834.40 | -17,241.26 | 78.7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该项目政府方审计决算工作尚未结束,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2)“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已于2024年8月1日进入商运,由于项目工程结算尚未完成,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3)“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全部43个点位已于2024年3月27日完成工程验收,目前正处于工程结算阶段,尚未完成结算工作,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满足支付条件。(4)“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本次延期延期主要是该项目子项目-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延期,一方面是由于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规划、施工审批办理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是受当地道路地下情况影响,城区地下各种管线繁多,地质条件复杂,同时受当地气候条件限制,每年11月初即迎来降雪,到次年3月底平均气温均在零下,该时间段属于施工冬歇期,导致工程施工进展较为缓慢。本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考虑到工程结算进度,项目预计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时间为2026年8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11,825.38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2)“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由于通过优化工程管理,降低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300.00万元,另外取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000.00万元,预计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约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万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3)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后续公司拟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
| 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 | 10,300.00 | 10,300.00 | 1,056.96 | 6,878.74 | 66.78 | 预计为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5,300.00 | 5,30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计 | 15,600.00 | 15,600.00 | 1,056.96 | 6,878.74 | 44.09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2)“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由于通过优化工程管理,降低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300.00万元,另外取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000.00万元,预计节约使用募集资金约5,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 |||||||||
| 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3,000,000.00元变更用于“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TOT项目”。(3)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后续公司拟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本次延期延期主要是该项目子项目-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延期,一方面是由于排水管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规划、施工审批办理手续周期较长,导致工程开工时间较晚;另一方面是受当地道路地下情况影响,城区地下各种管线繁多,地质条件复杂,同时受当地气候条件限制,每年11月初即迎来降雪,到次年3月底平均气温均在零下,该时间段属于施工冬歇期,导致工程施工进展较为缓慢。本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考虑到工程结算进度,项目预计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时间为2026年8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经公司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协商,确认“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应由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由于非因公司的原因而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获得批准或完成备案,无法满足项目移交及运营移交条件,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后续公司拟与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商解除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