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_公司公告_妙可蓝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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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00882证券简称:妙可蓝多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1,373,8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1100

注:本公告所有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四位小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董事长陈易一先生、副董事长柴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蒯玉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人,出席

人,董事陈易一先生、柴琇女士、任松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独立董事江华先生、潘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1,286,64299.956778,5000.03908,7000.0043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1,292,14299.959468,3000.033913,4000.0067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32,73698.98642,030,7061.008410,4000.0052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40,03698.99002,022,9061.004610,9000.0054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39,33698.98972,023,5061.004911,0000.0055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21,53698.98082,017,5061.001934,8000.0173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42,73698.99142,021,0061.003610,1000.0050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340,93698.99052,021,4061.003811,5000.0057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9,692,67799.16521,673,3650.83107,8000.0039

(二)涉及重大事项,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拟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13,677,42099.366578,5000.57038,7000.0632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682,92099.406468,3000.496213,4000.097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源、俞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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