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92证券简称:
*ST大晟公告编号:临2026-006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 | 1,600万元 | 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7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5.3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启晟明”)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以下简称“上虞小微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6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并由大晟文化、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融投资”)作为保证人与上虞小微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同时,悦融投资与上虞小微支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有权设定抵押的自有房产,抵押人所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银行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履约担保、信用证、保证金、诉讼财产保全等而提供的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20,000万元(不含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星启晟明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上虞小微支行申请贷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悦融投资提供本金最高额度2,368.65万元的担保,在不改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总额度及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预计额度内,将公司拟为无锡中联传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联”)提供的担保额度2,368.65万元调剂至星启晟明使用。本次调剂前,无锡中联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调剂后,无锡中联可用担保额度为631.35万元,星启晟明可用担保额度为2,368.6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星启晟明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全庶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4MAEP6URM1A |
| 成立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
| 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座28楼2801、2802、2805办公室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 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据处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7.83 | |
| 负债总额 | 101.17 | |
| 资产净额 | -13.34 | |
| 营业收入 | 0 | |
| 净利润 | -113.3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
《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保证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被保证的债权:被保证的债权是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所有债权以及由此相应产生的所有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止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
保证责任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协议
《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保证人: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被保证的债权:被保证的债权是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所有债权以及由此相应产生的所有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9年1月27日止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
保证责任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协议3《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抵押人: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限额: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担保限额为人民币贰仟叁佰陆拾捌万陆仟肆佰柒拾贰元整抵押物:悦融投资名下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不动产抵押期间:抵押权与担保债务同时存在,担保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星启晟明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星启晟明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相关主体的日常经营及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含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34%,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