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5股票简称:张江高科编号:临2025-02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参与投资“元禾璞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上述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元禾璞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工商部门核准,该基金核定名称为“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璞华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签署合伙协议;元禾璞华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全体合伙人已完成第一期出资。具体的工商登记及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1、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P2XT19J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优纳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胡颖平)
成立日期:2025年06月2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基金备案情况基金名称: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编码:SBBE07备案日期:2025年7月31日
3、基金第一期出资情况截至披露日,元禾璞华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合计人民币77,500万元,已完成第一期11,625万元的实缴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本期缴付出资额 |
| 苏州优纳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2000 | 300 |
|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500 |
| 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00 | 2,325 | |
|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7,500 | |
| 合计 | 77,500 | 11,625 |
、基金核心条款
(一)基金规模:募集资金目标规模约人民币20亿元,首关规模7.75亿元
(二)基金期限:投资期4年+管理退出期4年+延长期2年
(三)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间,按照基金各有限合伙人(LP)实缴规模的2%
每年收取;在退出期间,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已投未退项目投资成本的1.8%每年收取;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四)基金分配:来源于投资项目分配及退出所得到可分配现金的分配顺序为:
1.返还出资人的实缴资本:先分配至全部有限合伙人实缴资本,再分配至普通合伙人实缴资本;
2.优先回报分配:先分配至全部有限合伙人每年8%单利门槛收益后,再分配至普通合伙人每年8%单利门槛收益;
3.追赶分配:若存在剩余资金,则100%的剩余资金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追补金额至全部有限合伙人获得门槛收益金额除以80%乘以20%;
4.超额收益分配:若有收益余额,其中的80%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剩余的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五)基金投资策略及基金决策机制
1.投资策略:基金将主要对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测、装备材料和零部件等集成电路相关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机制: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投资决策委员及主席无加重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的决议,须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同意后方为有效通过。
3.基金退出方式:主要通过转让项目股权/出资份额/资产、项目上市退出、项目清算分配、基金向合伙人分配项目权益等方式实现退出。
三、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元禾璞华基金预计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
息以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