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600909)_公司公告_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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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贝U 》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1 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预 审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 务所的预案》, 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预案子2025

年5月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 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2025年12月31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 目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2025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会议,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

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 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同题提 出

建议。

(三) 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三次会议预审 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 章 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股份有限

华安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许爱

张晨

韩乐亚

韩东亚

张骏

2026年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张晨

韩东亚

殆骏

张骏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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