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证券简称:重庆燃气公告编号:2025-03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梁幸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习文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王习文先生2023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万姝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万姝女士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毕马威华振2024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
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