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第
3.2.3条关于董事会组成的规定。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超:男,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至2008年4月,曾任玉环凯凌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职务;2008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二号工厂工艺工程师、三号工厂工程技术部副经理、三号工厂工程技术部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三号工厂运营副总监职务。
李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万股,通过宁波领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0万股,与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