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600938)_公司公告_中国海油: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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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组成变动的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董事变更和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已分别依职权审议通过提名、薪酬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宣布: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赵崇康先生(“赵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即将举行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而不参与膺选连任。因此,赵先生将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赵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而就其退任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留意。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赵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杰出贡献。

二、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建议委任陈泽铭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待股东于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董事会将同时委任陈先生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惟需获得股东批准其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如股东于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委任陈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开始连续36个月。陈先生之委任将受制于其服务协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及膺选连任之规定。陈先生年度董事袍金将为95万港币(香港税收前)。陈先生的薪酬由董事会参照行业标准和现行市况而厘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不时审核董事薪酬的水平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建议调整。

于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附件所披露外,陈先生确认其(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并未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第XV部所指的权益;(iii)并未在本公司或本集团(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及(iv)于过往三年内,并未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开上市之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就有关陈先生的委任,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须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建议委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陈先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陈先生确认其已符合所适用的本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独立性的标准。

陈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邱致中先生(“邱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并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邱先生另获年度主席酬金17万港币(香港税收前),将自任职生效月起计算。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淑贤女士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上述变动均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陈泽铭先生简历生于一九六七年,陈先生拥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法律硕士学位、牛津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的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他是香港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执业律师,并持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资格。陈先生曾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第十三届济南市政协委员以及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等公职。现时,他是香港一间律师事务所、伦敦一间律师事务所及大湾区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律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席,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多个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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