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发行人”或“公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中国海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3,229,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209,908.6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号)的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0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80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9,908.67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2年
月
日及2022年
月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月
日及2022年
月
日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2号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157570_A03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
2025年
月520,000.00520,000.00-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2025年
月650,000.00547,224.16102,775.84圭亚那Liza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2025年
月220,000.00220,000.00-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2025年
月350,000.00317,563.7332,436.27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
2025年
月300,000.00300,000.00-
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
2025年
月100,000.00100,000.00-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2025年
月100,000.0082,686.1217,313.88旅大6-2油田开发项目
2025年
月50,000.0050,000.00-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919,908.67917,533.792,374.88
利息收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8,164.84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223,065.7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3,065.71万元注1: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
: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原计划于2026年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其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于2023年
月使用完毕,2024年
月达到设计高峰产量,现已经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谨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对该项目提前结项。注
:
223,065.71万元为截至2026年
月
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流花
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秦皇岛32-6/曹妃甸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有所节余,主要原因为公司获批上市前该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项目建设款项,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相应减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超过5%,低于10%时,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艺彬杨巍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