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目 录
| 页 次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二、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8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00500_A02号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00500_A02号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毅智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 鑫 | ||
| 中国 北京 | 2026年3月26日 | |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以下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2号)的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0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9,908.67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4日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2号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612.9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223,065.73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4月18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229,2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9,291.33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209,908.67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994,394.79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0,612.99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68,164.84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23,065.7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于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注1):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人民币万元) | 账户状态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注2) | NRA0200235229100058036 | 1.16 | 使用中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 FTN44821300048500160 | 39,013.27 (注3) | 使用中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 NRA98350001101000005 | 1.14 | 使用中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 | 0200235229100057781 | 105,421.99 | 使用中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支行 | 275294596306 | 78,628.16 | 使用中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411900001710602 | 0.00 | 使用中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1421001012002429056 | 0.00 | 使用中 |
| 注1: | 本余额明细表数据若出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 注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的下属机构。 |
| 注3: | 美元存款按实际购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4月18日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612.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55,007.78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520,000.00 | 520,000.00 | 520,000.00 | 0.00 | 520,000.00 | - | 100.00 | 2026年12月(注2) | 540,294.19 | 是 | 否 | |
| 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 否 | 650,000.00 | 650,000.00 | 650,000.00 | 46,454.38 | 547,224.16 | -102,775.84 | 84.19 | 2025年12月 | 140,560.03 | 是 | 否 | |
| 圭亚那Liza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 否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0.00 | 220,000.00 | - | 100.00 | 2023年12月 | 711,059.44 | 是 | 否 | |
|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 否 | 35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926.85 | 317,563.73 | -32,436.27 | 90.73 | 2024年6月 | 145,675.26 | 是 | 否 | |
| 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 | 否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3,231.70 | 300,000.00 | - | 100.00 | 2021年12月 | 611,196.30 | 是 | 否 | |
| 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 | 100.00 | 2023年8月 | 101,403.84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82,686.12 | -17,313.88 | 82.69 | 2021年11月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注3) | 否 |
| 旅大6-2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50,000.00 | - | 100.00 | 2021年12月 | 29,333.40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19,908.67 | 919,908.67 | 919,908.67 | 0.06 | 917,533.77 | -2,374.90 | 99.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209,908.67 | 3,209,908.67 | 3,209,908.67 | 60,612.99 | 3,055,007.78 | -154,900.89 | 95.1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后续不再向该等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计划予以结项。 |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注2: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于2023年12月使用完毕,2024年2月达到设计高峰产量。注3: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是公司渤海油田统筹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作为成本分摊至各油田,不单独核算收益。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