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600956)_公司公告_新天绿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新天绿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5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简称:新天绿能/新天绿色能源股票代码:600956.SH/00956.HK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4层401A、5层501-509、6层601-610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已拥有股份的计划 ......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 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含义如下:

长城人寿、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绿能、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34984232A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白力
注册资本621,934.948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3号4层401A、5层501-509、6层601-610
经营期限2005年9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城人寿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城人寿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白力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国北京市
王玉改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北京市
魏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中国中国北京市
刘文鹏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投资官中国中国北京市
魏星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
杨瑞晶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
胡维翊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取得美国永久居住权
雷玮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
刘亦工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
曹贵仁独立董事中国中国上海市
勒晓阳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北京市
彭荣华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中国中国北京市
张玉璐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国北京市
范少国纪委委员、审计责任人中国中国北京市
王冬总精算师中国中国北京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新天绿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1金融街0004025.6329
2浙江交科0020617.1080
3中原高速6000209.6728
4无锡银行6009087.1689
5江南水务6011996.4294
6城发环境0008856.6386
7赣粤高速6002697.5816
8绿色动力环保01330/6013308.5973
9中国水务008556.0650
10大唐新能源017985.2930
11秦港股份03369/6013265.2953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资金来源

2024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强调壮大耐心资本的重要性,鼓励保险企业通过长期投资来支持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新“国九条”也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

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长城人寿在政策引导下,坚定长期投资理念,落实耐心资本实践,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钱长投”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就是最大的民生”理念。

2023年以来,对于具有长期收费权,长期稳定现金流和长期稳定收益,能够穿越经济周期的优质资产,长城人寿加大集中配置力度,长城人寿权益投资取得不错的投资收益。

能源板块是长城人寿重点配置板块之一,长城人寿认为新天绿能是河北建投集团旗下开展新能源发电和天然气业务的重要业务平台。其新能源板块坚持“立足河北、走向全国”战略,在全国10多个省份均布局风电项目布局,风电运营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天然气业务集中与河北省内,初步建立了天然气上、中、下游一体化格局,在河北省天然气供应方面具有重要地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稳定,业绩稳健,具备长期投资价值,适合保险资金长期持有。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保险公司自身配置需求以及上市公司配置价值进行的长期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传统账户、分红账户保险责任准备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已拥有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9,400,0004.9790210,400,0005.0027
合计209,400,0004.9790210,400,0005.0027

注:此次权益变动前后长城人寿持有的股份均为H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方式增持。2025年9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港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了上市公司H股1,000,00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买入或卖出变动股份数量变动数量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交易均价(元人民币/股)
长城人寿2025年4月连续竞价买入H股70,447,000.001.67503.5862
长城人寿2025年5月连续竞价买入H股434,000.000.01033.8796
长城人寿2025年6月连续竞价买入H股7,619,000.000.18124.0116
长城人寿2025年7月-----
长城人寿2025年8月连续竞价买入H股3,000,000.000.07133.9434
长城人寿2025年9月连续竞价买入H股12,000,000.000.28533.899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白力___

2025年9月24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上述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新天绿能办公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股票简称新天绿能/新天绿色能源股票代码600956/009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3层3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H股持股数量:209,400,000股持股比例:4.97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H股变动数量:1,000,000股变动比例:增加0.0238%变动后持股数量:210,400,0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2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23日方式:港股二级市场增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此页无正文,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白力____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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