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600963)_公司公告_岳阳林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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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海峰先生、杨艳女 士、付晓萍女士就各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填报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自查表》,提请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海峰先生、杨艳女士、付晓萍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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