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 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944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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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944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宝胜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宝胜股份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宝胜股份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宝胜股份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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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宝胜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宝胜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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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本年度无此类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元)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 19410078801500001413 | 212,333,332.82 | 20,009,228.3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2050174743609989898 | 163,333,332.9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 1108200429100033856 | 114,333,333.07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注2) | 15602520355593 | 7,920,956.16 | |
| 合计 | —— | 489,999,998.85 | 27,930,184.51 |
注1:在2020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1108200429100033856账户于2022年03月04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2050174743609989898账户于2022年03月31日销户。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000万元,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宝胜高压电缆有限公司实施的“大长度大吨位高压电缆生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1月,公司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监管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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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使用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6,000万元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25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000.00万元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675.71万元及孳息(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计划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部分资金用于新项目“大长度大吨位高压电缆生产及工艺优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新募投项目预计投入募集资金8,000.00万元。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