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玉)
本人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加现场考察,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沈华玉: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获湖北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17年获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学位。2017年起至今,于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任教,副教授,曾任会计教研室主任。2025年11月起至今,兼任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会情况
2025年12月8日,本人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12月25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列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沈华玉 | 0 | 0 | 0 | 0 | 否 | 1 |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倾听投资者的诉求,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公司支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本人得以能较好的传递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董事会换届
2025年12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11名,程序合法规范。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我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沈华玉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