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600982)_公司公告_宁波能源:关于2026年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

宁波能源:关于2026年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5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5,000万元7,800万元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00万元3,489.04万元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3,250万元9,986.93万元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4,000万元7,198.36万元
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702,051.9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1.7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热电”)、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能发展”)提供合计19,2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2025年9月资产负债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 (万元)年度预计最高担保余额 (万元)债权人名称本月担保金额 (万元)本次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明州热电100%37.53%30,00030,00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5,0001,0000.23%
明州生物质100%80.33%15,00010,00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2,0007000.16%
光耀热电65%71.51%30,00025,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3,2508450.19%
科丰热电100%47.64%40,00030,00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4,00000%
生物质能发展100%19.79%10,0001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5,00000%
合计125,000105,000/19,2502,5450.59%

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对光耀热电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此次为续签合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对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原合同均将到期,此次亦为续签合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明州热电的担保余额为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公司对明州生物质的担保

余额为3,4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8%;公司对光耀热电的担保余额为9,98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3%;公司对科丰热电的担保余额为7,198.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6%;公司对生物质能发展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4)、《宁波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56295929R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04-01-30

注册地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固体废物治理;肥料销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5,192.7237,570.18
负债总额13,208.0116,604.02
资产净额21,984.7120,966.16
营业收入22,387.0233,457.50
净利润1,016.27565.65

(二)被担保人二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066646672M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13-06-07

注册地

注册地宁波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花园村)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7,500万元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电站的建设、经营;电力、热力的生产;热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危险固体废物可燃烧物质及生物质燃料技术研发;副产品(肥料)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38,000.6838,541.51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30,524.7930,613.31

资产净额

资产净额7,475.897,928.20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7,137.2911,182.41

净利润

净利润-462.7091.83

(三)被担保人三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37%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8%股份;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7.5%股份;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7.5%股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史兆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47396162N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03-05-19

注册地

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黄家埠镇特色工业园区A区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热电的生产、供应、管理,配套灰、渣、除盐水、热水、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焚烧服务,供热工程的安装、维护,能源设备维护及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3,011.7337,166.33
负债总额23,605.9229,482.18
资产净额9,405.817,684.15
营业收入14,422.4121,597.90
净利润1,729.11605.81

(四)被担保人四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何水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32786568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03-10-08

注册地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维护。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229.9534,747.79
负债总额14,879.3318,117.85
资产净额16,350.6216,629.94
营业收入17,048.7134,591.02
净利润-279.32353.25

(五)被担保人五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任学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7M7QWB2K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22-04-25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北路58号6-26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产品销售;企业管理;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024.824,568.87
负债总额796.411,465.31
资产净额3,228.413,103.56
营业收入10,020.3212,217.53
净利润124.86227.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债权人名称担保协议签署日期担保合同金额(万元)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
明州热电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2026.2.95,000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明州生物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2026.2.92,000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
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光耀热电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2026.2.113,250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科丰热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6.2.274,000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生物质能发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6.2.285,000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5、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科丰热电、生物质能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耀热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2,0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9,2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84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1.76%、128.85%和25.0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